让我们来认识梅毒! (原创)

2018-01-28 16:21 发布

一、梅毒的历史

梅毒,古时称为“杨梅疮”、“花柳病”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医史学家们经研究和考证后认为,梅毒原系“舶来品”。 其实,梅毒最早出现在美洲大陆。著名的航海家哥伦布在航海业上取得的辉煌业绩妇孺皆知,但同时,至少有两种恶绩是一般人所不知的,这就是现在流行于全世界的吸烟与梅毒。1492年,当哥伦布的船队驶向美洲新大陆的时候,当地土著人群中,梅毒流行正凶,烟草也抽得正酣。1493年,哥伦布率船队胜利返航,得意洋洋的水手们在向欧洲展示他们所从未见过的烟草时,同时也把梅毒悄悄地馈赠给欧洲。约在15世纪末,欧洲商船队先是把梅毒带进了印度,然后,祸水东渐,经数年之过程,在我国广东登陆后向内地扩散。解放后,我国政府采取了封闭妓院、取缔妓女的果断措施,结合大力开展群众性性病防治等控制了梅毒等性病的流行。改革开放后,随着外来传染源的进入以及人口的流动等,梅毒和其他性传播疾病一样有逐渐蔓延的趋势。

二、梅毒的病原体及传播途径

在艾滋病出现以前,梅毒最令人生畏的一种性传播疾病,当然它也是一种很难对付的疾病。梅毒病原体是梅毒螺旋体,这是一种小而纤细的呈螺旋状的微生物,长度为5~20nm, 直径<0.2nm,肉眼看不到。因其透明不易着色,又称之为苍白螺旋体。它们怕干燥,怕氧气,所以在人体外的生活力很低,在干燥和阳光照射下很快死亡,普通消毒剂如升汞(1:1000)和热肥皂水都能在短时间内使之死亡,煮沸则立即死亡。梅毒螺旋体在人体外生存一般超不过1~2个小时。在缺氧的环境下它能生存数天,在潮湿的衣服上也能存活数小时,在血库中一般能存活24小时。梅毒螺旋体不耐高温,40℃~60℃时2~3分钟就能死亡,100℃时则即刻死亡。

根据梅毒病原体的以上特点可知,通过汽车拉手、楼梯扶手等公共设施是不会传播上梅毒的。梅毒主要通过性交接触传染,除了生殖器与生殖器接触外,也要考虑到性器官与口唇、手的接触传染。传染途径还包括接吻,共用餐具,医务人员检查患者、接触病人血液等的间接感染。因此,在医院里为梅毒病人检查、手术时用过的器械,应专门严格消毒才行。可以针对梅毒螺旋体的弱点将梅毒螺旋体消灭。如将衣物放于阳光下曝晒,放在干燥的环境中储存;将用具煮沸消毒或用化学用品消毒,都能杀灭梅毒螺旋体,阻止它的传播。

三、梅毒的病程

梅毒是一种慢性传染病,初起时为全身感染,病程缓慢,在发展中向人体各器官组织入侵,也可潜伏多年甚至终身没有临床表现。梅毒从传染来源可分为后天梅毒(获得性)和先天梅毒。后天梅毒在长期病程中,由于机体的抵抗力和反应性的改变,症状时显时隐。一般可分为一、二、三期。第一期为下疳期,第二期为斑疹期,合称早期梅毒,传染性强,第三期为晚期,传染性小。

梅毒螺旋体从皮肤粘膜破损处进入人体后2~3天,经血液循环播散到全身。在3周左右的潜伏期结束后,发生硬性下疳,初起患部微红,逐渐出现硬结,直径约1厘米,单个,偶有2或3个。绝大多数出现在阴茎冠状沟附近,偶见阴茎体、阴唇系带、尿道、耻骨部位。非性交传染时,可见于唇、舌、肛门、医务工作者手指等处。下疳表面可破溃糜烂。下疳早期螺旋体多,而血清反应阴性,4~6周后全身淋巴结肿大,而血清反应转为阳性,表示机体对梅毒螺旋体起了反应。由于局部免疫,下疳可"不治自愈"。潜伏在体内的螺旋体继续繁殖,在感染后3个月左右大量进入血液循环,产生广泛的第二期早发梅毒疹。皮疹多呈红、棕或青色玫瑰疹或斑疹型梅毒疮,惯发于躯体前、侧面和上肢,对称,不融合,圆形、椭圆形或稍不规则形。由于机体存在一定的免疫力,第二期也可"不治自愈",再次进入静止的潜伏状态称第二期隐性梅毒。如未彻底治愈,在感染后2年或4年之内仍会复发,称为第二期复发梅毒疹。皮疹数目较少,颜色较暗。此外,肛门和外生殖器可出现扁平湿疣,其为乳头状片状损害,表面糜烂有渗出液。口腔、阴道上皮可发生灰白色周围充血的粘膜斑。以上损害中存在大量螺旋体,传染性极强。此外,尚有脱发、关节痛、骨膜炎等暂时受累的良性症状发生。本期各种损害仍可"自愈",期限为4年,超过4年即进入第三期,或晚期梅毒。

晚期梅毒的损害不仅限于皮肤粘膜,并可侵犯任何内脏器官或组织,破坏性大,病程长,可危及生命,血清反应多为阳性,但传染性小。晚期皮肤粘膜梅毒分为结节型梅毒疹和梅毒瘤两种,多发于头部、前臂、肩胛等处;后者称树胶样肿,结节大如胡桃,数量少,形圆,高出皮肤,中心逐渐软化破溃,形成圆形或多环形有凿缘的溃疡,有稠厚的树胶样分泌物。好发于头皮、前额及小腿等处,上腭及鼻部树胶样肿可致硬腭、鼻中膈穿孔,形成鞍鼻等。
梅毒感染10~20年后可发生内脏损害,主要是梅毒心脏病、主动脉瘤、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等。

四、先天梅毒(胎传梅毒)

梅毒螺旋体从母体通过胎盘使子宫内胎儿感染,即胎传梅毒。分为两期:(1)早期先天梅毒:年龄小于2岁,如早期先天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2)晚期先天梅毒:年龄大于2岁,如晚期先天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

主要临床症状表现:(1)永久性标记,为早期病变所遗留,已无活动性。(2)仍有活动性损害所致的临床表现:常见有实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肝脾肿大、树胶肿、骨膜炎等。

主要靠实验室诊断,梅毒血清学试验,脑脊液检查。未经治疗的梅毒妇女,如果病期已超过4年,虽然通过性接触已无传染性,但妊娠仍可传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有学者认为,患早期(一期、二期)梅毒的母亲,若不进行治疗,有一半婴儿将发生胎传梅毒,另一半为死产或产后不久即死亡;未经治疗的早期潜伏梅毒的母亲,其婴儿20%为正常或健康的,20%为死亡;40%为胎传梅毒;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的母亲其婴儿70%可以是正常或健康的,10%为胎传梅毒,其余可以是死产或早产儿。早期先天梅毒的临床现为常出现于产后第2~6周,有流涕、鼻塞、口腔粘膜损害。常有较严重的内脏损害,死亡率较高。患早期先天性梅毒的婴儿,一般都有营养不良,皮肤皱纹多,严重者呈老人样面容。另有贫血与肝、脾肿大。

五、有关梅毒的常见问题

(1)患上梅毒怎么办?

得了梅毒不能讳疾忌医、隐瞒真相,不要有病乱投医。确诊为梅毒后,患者应动员爱人去检查。如已感染,要同时治疗;如尚未感染,在患者疾病未愈前,不可过性生活。要分床分室,一切用具都要分开使用,并注意消毒。

治疗梅毒最好的药物是青霉素,可以治疗各期梅毒,只有对青霉素过敏者,才改用其它抗菌素。患者应听医生的话,全程足量治疗后,要按期进行复查,直到血清试验转为阴性为止。

(2)凡是梅毒都有传染性吗?

从前所述已经知道,梅毒的传染性随着病期的延长而减小。一期、二期的梅毒患者都具有传染性,她们的皮肤粘膜损害处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存在;潜伏早期的梅毒患者也有传染性。病程超过2年以上时,梅毒的传染性会逐渐减弱,即使与未经过治疗的病程在2年以上的梅毒妇女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被传染。病程越长,传染性越小,病程超过8年以上者,其传染性已非常小。

(3)究竟梅毒会不会遗传?

如前所述,梅毒绝大多数是通过不洁性交感染的,又称后天梅毒;也有的婴儿从一降生到人世就患有梅毒,称为先天梅毒。这是因为患有早期梅毒妇女妊娠后,血液中的梅毒螺旋体经由胎盘传播给胎儿,所以先天梅毒是在母体内被感染的,是胎传,而不是遗传。因为母体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并不会携带梅毒的信息,当然也不会遗传给下一代。所以梅毒是不会遗传的,应严格区分胎传与遗传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般来说,患有一、二期梅毒的妇女,或者说感染梅毒在4年之内的妇女,怀孕后因梅毒感染多致流产、早产和死胎,即使产下胎儿也会患先天性梅毒。而患先天性梅毒的婴儿在将来成年后结婚、妊娠、分娩时不会使下一代感染梅毒。至于已经成年的男女在考虑婚事时不必为上一代人曾经感染的梅毒而烦恼,梅毒不会隔代"遗传"给孙子、外孙这一代人。不过,家里有人患梅毒后,应特别注意适当的隔离,以防止大人间或大人与小孩间的间接感染。

六、梅毒患者生活须知

梅毒病由于病程漫长,在晚期还能给患者的组织器宫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因此要求患者积极治疗。另外,一期、二期梅毒传染性较强,在梅毒早期患者注意不要将病原体传染给别人。

(1)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足量用药的原则。青霉素对梅毒螺旋体有杀灭作用,副作用又小,只要配合医师坚持治疗,就会收到减少并发症、治愈疾病、及早恢复健康的作用。治疗期间,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愈后要求定期复查,有复发征兆时,抗生素的用量要加大。

(2)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3)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治愈后方允许结婚。

(4)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5)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

一、梅毒的历史

梅毒,古时称为“杨梅疮”、“花柳病”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医史学家们经研究和考证后认为,梅毒原系“舶来品”。 其实,梅毒最早出现在美洲大陆。著名的航海家哥伦布在航海业上取得的辉煌业绩妇孺皆知,但同时,至少有两种恶绩是一般人所不知的,这就是现在流行于全世界的吸烟与梅毒。1492年,当哥伦布的船队驶向美洲新大陆的时候,当地土著人群中,梅毒流行正凶,烟草也抽得正酣。1493年,哥伦布率船队胜利返航,得意洋洋的水手们在向欧洲展示他们所从未见过的烟草时,同时也把梅毒悄悄地馈赠给欧洲。约在15世纪末,欧洲商船队先是把梅毒带进了印度,然后,祸水东渐,经数年之过程,在我国广东登陆后向内地扩散。解放后,我国政府采取了封闭妓院、取缔妓女的果断措施,结合大力开展群众性性病防治等控制了梅毒等性病的流行。改革开放后,随着外来传染源的进入以及人口的流动等,梅毒和其他性传播疾病一样有逐渐蔓延的趋势。

二、梅毒的病原体及传播途径

在艾滋病出现以前,梅毒最令人生畏的一种性传播疾病,当然它也是一种很难对付的疾病。梅毒病原体是梅毒螺旋体,这是一种小而纤细的呈螺旋状的微生物,长度为5~20nm, 直径<0.2nm,肉眼看不到。因其透明不易着色,又称之为苍白螺旋体。它们怕干燥,怕氧气,所以在人体外的生活力很低,在干燥和阳光照射下很快死亡,普通消毒剂如升汞(1:1000)和热肥皂水都能在短时间内使之死亡,煮沸则立即死亡。梅毒螺旋体在人体外生存一般超不过1~2个小时。在缺氧的环境下它能生存数天,在潮湿的衣服上也能存活数小时,在血库中一般能存活24小时。梅毒螺旋体不耐高温,40℃~60℃时2~3分钟就能死亡,100℃时则即刻死亡。

根据梅毒病原体的以上特点可知,通过汽车拉手、楼梯扶手等公共设施是不会传播上梅毒的。梅毒主要通过性交接触传染,除了生殖器与生殖器接触外,也要考虑到性器官与口唇、手的接触传染。传染途径还包括接吻,共用餐具,医务人员检查患者、接触病人血液等的间接感染。因此,在医院里为梅毒病人检查、手术时用过的器械,应专门严格消毒才行。可以针对梅毒螺旋体的弱点将梅毒螺旋体消灭。如将衣物放于阳光下曝晒,放在干燥的环境中储存;将用具煮沸消毒或用化学用品消毒,都能杀灭梅毒螺旋体,阻止它的传播。

三、梅毒的病程

梅毒是一种慢性传染病,初起时为全身感染,病程缓慢,在发展中向人体各器官组织入侵,也可潜伏多年甚至终身没有临床表现。梅毒从传染来源可分为后天梅毒(获得性)和先天梅毒。后天梅毒在长期病程中,由于机体的抵抗力和反应性的改变,症状时显时隐。一般可分为一、二、三期。第一期为下疳期,第二期为斑疹期,合称早期梅毒,传染性强,第三期为晚期,传染性小。

梅毒螺旋体从皮肤粘膜破损处进入人体后2~3天,经血液循环播散到全身。在3周左右的潜伏期结束后,发生硬性下疳,初起患部微红,逐渐出现硬结,直径约1厘米,单个,偶有2或3个。绝大多数出现在阴茎冠状沟附近,偶见阴茎体、阴唇系带、尿道、耻骨部位。非性交传染时,可见于唇、舌、肛门、医务工作者手指等处。下疳表面可破溃糜烂。下疳早期螺旋体多,而血清反应阴性,4~6周后全身淋巴结肿大,而血清反应转为阳性,表示机体对梅毒螺旋体起了反应。由于局部免疫,下疳可"不治自愈"。潜伏在体内的螺旋体继续繁殖,在感染后3个月左右大量进入血液循环,产生广泛的第二期早发梅毒疹。皮疹多呈红、棕或青色玫瑰疹或斑疹型梅毒疮,惯发于躯体前、侧面和上肢,对称,不融合,圆形、椭圆形或稍不规则形。由于机体存在一定的免疫力,第二期也可"不治自愈",再次进入静止的潜伏状态称第二期隐性梅毒。如未彻底治愈,在感染后2年或4年之内仍会复发,称为第二期复发梅毒疹。皮疹数目较少,颜色较暗。此外,肛门和外生殖器可出现扁平湿疣,其为乳头状片状损害,表面糜烂有渗出液。口腔、阴道上皮可发生灰白色周围充血的粘膜斑。以上损害中存在大量螺旋体,传染性极强。此外,尚有脱发、关节痛、骨膜炎等暂时受累的良性症状发生。本期各种损害仍可"自愈",期限为4年,超过4年即进入第三期,或晚期梅毒。

晚期梅毒的损害不仅限于皮肤粘膜,并可侵犯任何内脏器官或组织,破坏性大,病程长,可危及生命,血清反应多为阳性,但传染性小。晚期皮肤粘膜梅毒分为结节型梅毒疹和梅毒瘤两种,多发于头部、前臂、肩胛等处;后者称树胶样肿,结节大如胡桃,数量少,形圆,高出皮肤,中心逐渐软化破溃,形成圆形或多环形有凿缘的溃疡,有稠厚的树胶样分泌物。好发于头皮、前额及小腿等处,上腭及鼻部树胶样肿可致硬腭、鼻中膈穿孔,形成鞍鼻等。
梅毒感染10~20年后可发生内脏损害,主要是梅毒心脏病、主动脉瘤、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等。

四、先天梅毒(胎传梅毒)

梅毒螺旋体从母体通过胎盘使子宫内胎儿感染,即胎传梅毒。分为两期:(1)早期先天梅毒:年龄小于2岁,如早期先天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2)晚期先天梅毒:年龄大于2岁,如晚期先天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

主要临床症状表现:(1)永久性标记,为早期病变所遗留,已无活动性。(2)仍有活动性损害所致的临床表现:常见有实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肝脾肿大、树胶肿、骨膜炎等。

主要靠实验室诊断,梅毒血清学试验,脑脊液检查。未经治疗的梅毒妇女,如果病期已超过4年,虽然通过性接触已无传染性,但妊娠仍可传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有学者认为,患早期(一期、二期)梅毒的母亲,若不进行治疗,有一半婴儿将发生胎传梅毒,另一半为死产或产后不久即死亡;未经治疗的早期潜伏梅毒的母亲,其婴儿20%为正常或健康的,20%为死亡;40%为胎传梅毒;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的母亲其婴儿70%可以是正常或健康的,10%为胎传梅毒,其余可以是死产或早产儿。早期先天梅毒的临床现为常出现于产后第2~6周,有流涕、鼻塞、口腔粘膜损害。常有较严重的内脏损害,死亡率较高。患早期先天性梅毒的婴儿,一般都有营养不良,皮肤皱纹多,严重者呈老人样面容。另有贫血与肝、脾肿大。

五、有关梅毒的常见问题

(1)患上梅毒怎么办?

得了梅毒不能讳疾忌医、隐瞒真相,不要有病乱投医。确诊为梅毒后,患者应动员爱人去检查。如已感染,要同时治疗;如尚未感染,在患者疾病未愈前,不可过性生活。要分床分室,一切用具都要分开使用,并注意消毒。

治疗梅毒最好的药物是青霉素,可以治疗各期梅毒,只有对青霉素过敏者,才改用其它抗菌素。患者应听医生的话,全程足量治疗后,要按期进行复查,直到血清试验转为阴性为止。

(2)凡是梅毒都有传染性吗?

从前所述已经知道,梅毒的传染性随着病期的延长而减小。一期、二期的梅毒患者都具有传染性,她们的皮肤粘膜损害处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存在;潜伏早期的梅毒患者也有传染性。病程超过2年以上时,梅毒的传染性会逐渐减弱,即使与未经过治疗的病程在2年以上的梅毒妇女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被传染。病程越长,传染性越小,病程超过8年以上者,其传染性已非常小。

(3)究竟梅毒会不会遗传?

如前所述,梅毒绝大多数是通过不洁性交感染的,又称后天梅毒;也有的婴儿从一降生到人世就患有梅毒,称为先天梅毒。这是因为患有早期梅毒妇女妊娠后,血液中的梅毒螺旋体经由胎盘传播给胎儿,所以先天梅毒是在母体内被感染的,是胎传,而不是遗传。因为母体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并不会携带梅毒的信息,当然也不会遗传给下一代。所以梅毒是不会遗传的,应严格区分胎传与遗传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般来说,患有一、二期梅毒的妇女,或者说感染梅毒在4年之内的妇女,怀孕后因梅毒感染多致流产、早产和死胎,即使产下胎儿也会患先天性梅毒。而患先天性梅毒的婴儿在将来成年后结婚、妊娠、分娩时不会使下一代感染梅毒。至于已经成年的男女在考虑婚事时不必为上一代人曾经感染的梅毒而烦恼,梅毒不会隔代"遗传"给孙子、外孙这一代人。不过,家里有人患梅毒后,应特别注意适当的隔离,以防止大人间或大人与小孩间的间接感染。

六、梅毒患者生活须知

梅毒病由于病程漫长,在晚期还能给患者的组织器宫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因此要求患者积极治疗。另外,一期、二期梅毒传染性较强,在梅毒早期患者注意不要将病原体传染给别人。

(1)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足量用药的原则。青霉素对梅毒螺旋体有杀灭作用,副作用又小,只要配合医师坚持治疗,就会收到减少并发症、治愈疾病、及早恢复健康的作用。治疗期间,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愈后要求定期复查,有复发征兆时,抗生素的用量要加大。

(2)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3)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治愈后方允许结婚。

(4)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5)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

上一篇: 浅谈尖锐湿疣的六大认识误区 (原创)

下一篇: 淋病的科普知识 (原创)

医生其他文章

好孕帮医疗服务咨询

13121369230

为保护你的信息,对话将会加密,敬请放心垂询!

好孕帮助您更快好孕!

医学服务
13121369230

入群免费观看

二维码1
添加微信号,拉你进群 微信号:xiaoguwentangtang
下载二维码
引导图

预约专家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预约成功会及时通知您

郑重承诺,信息保密

预约成功

好孕帮顾问会及时与您确认专家预约时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提交后,将会有专业医助与你联系,请留意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