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跟我婆婆通电话,听说我邻居被派出所抓起来了,拘留七天,原因是欺诈消费者。
事情缘由是这样的,我家门口有个景区,里边有很多很多项目,其中水上项目如需要雨衣等雨具,景区里是免费提供的,外地游客一般不进入景区是不知道的,所以在景区外就有些小商小贩趁虚而入,在景区在拦截来此车辆。他们的推销语也很让人心动,“里边景区玩水项目的雨衣10元一件,我这10元两件”,假如面对顾客质疑:“不是听说里边免费吗?”他们的理由也很充分,“原价180的票是免费的,现在活动价没有免费的,都是10元一件,要不我给你三件。。。”这样一忽悠,大部分游客就钻进了他们的圈套,可一进景区才发现自己上当了。绝大多数游客持有的态度是当吃了个哑巴亏,可就在前几天,有位枣庄的游客将此事举报到了齐鲁电视台,电视台对此进行了调查,果不其然,最后进行了报道,镇政府和派出所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理,抓了两名,都是我们的街坊。其实这件事已经很久了,景区开了也五六年了,曾经有游客向景区投诉,因为这些人是在景区外卖的,而且流动性大,不好管理,派出所也在此巡逻过,一看到巡逻的他们撒腿就跑,躲在我们附近几个家里,最后在景区外设置提醒牌,可很多外地游客在距离景区很远就已经就拦截下来了。对此,我有几点感悟。
一 .对于游客来说,维权意识不强,不举报,不投诉,自当花钱买教训,吃了哑巴亏。明明是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却选择忍气吞声,自己吃了亏,间接导致后继者继续吃亏,如果早些时候就有人举报到相关单位或者电视台等媒体,我想这类事件就不太会发生了。
二 .对景区来讲,提醒和监管还是不到位。很多游客是网上团购来的,网站上应该写明这点。对于景区外,以及附近公交站点,广告牌等也该注明,这样就会很大程度上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三 .对于欺诈者而言,我同情他们,因为他们都是这平头老百姓,也是为了挣点钱养家糊口,但这不足以成为他们借此欺骗消费者的理由,你可以卖一些商品,但不要欺骗消费者,让消费者自己选择,既然里边雨衣免费,你可以卖些别的东西,比如说当地特产,孩子玩具,饮料矿泉水以及快餐零食等,这些都不存在欺诈行为啊。 他们这样不仅给自己带来麻烦,给景区乃至当地都带来不好的影响,当然,这些小市民应该不会考虑到这些大层面,他们考虑到的是,只要挣钱就行。曾经我邻居被景区保安追骂,被游客骂,可人家一脸不屑,“骂就骂去呗,钱揣我兜里就行了。”对于这样的人,警告不够,给点处理和教育也是可以理解的。
对于这类事件我感觉是很痛心的,一方面是自己相处的不错的邻居出事,另方面给当地抹了黑,造成不好的影响,我当然是希望别人都能说俺家长好,希望通过这次能让他们能长点教训吧。